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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親愛的客戶,

歡迎您蒞臨「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網站。

為了尊重您的個人資料自主權及配合政府法令規定,本公司特制訂個人資料保護宣言(以下簡稱本宣言),說明本公司對於蒐集、利用及保護當事人個人資料的做法。

個人資料保護宣言的適用範圍

當您本人或您所屬的機關、單位或公司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系統或服務時,可能提供或登錄特定 自然人的個人資料,以供合理的聯絡或系統資料庫使用。本宣言,適用於各系統實際需求所涉及的個 人資料之蒐集、利用與保護。

個人資料的蒐集及利用方式
  • 本公司所蒐集的個人資料類別,以使用者所申請的系統功能實際需求者為準。
  • 在符合使用者所申請的系統服務目的及必要性前提下,可能利用個人資料者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本人、使用者之代理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該系統服務作業之相關業者(例如供應鏈通路、供應商等),依各系統功能差異而有不同。
  • 當個人資料當事人所屬的機關、單位或公司為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系統或服務而提供該資料時起,本公司將保管該資料至本公司營業終止之日止。但因系統或服務下線而進行資料庫刪除或配合法令規定必需縮短利用期間時,本公司將依該作業或規定辦理,不另通知。
  • 本公司利用個人資料的地區以使用者所申辦的系統服務所及地區範圍為準。如有國際傳輸需要,本公司將適法辦理;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本公司將遵守其規定。
資料分享及公開方式

本公司於使用者所申請使用的系統服務或業務範圍內進行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若因業 務需求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本公司會嚴格要求第三者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來保護個人資料。 除非經過個人資料當事人同意、授權或依據法令規定,本公司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提供個人資料給 其他團體或個人。如政府單位依合法正式的程序指示或申請,本公司將配合提供特定個人資料。

當事人權利行使及諮詢

個人資料當事人得依據本公司公告的「個人資料當事人行使權利辦法」請求查詢、閱覽、取得複 製本、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內容,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部分。相關事宜 請參閱本公司官網(www.trade-van.com)公告,或請您本人電洽本公司個資保護服務專線(電話:(02)26551188),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業務需求、科技發展與法令修改等,本公司可能不定時修訂本宣言,請您 隨時上網參覽相關公告,以保障權益。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
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8 日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資料當事人行使權利辦法

(公告日期:2018.08.28)

壹、依據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施行細則)制訂本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貳、說明

一、個人資料當事人向本公司行使本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時,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一),並檢 附應備文件,向本公司個資保護服務窗口(以下簡稱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及繳納相關費用。

二、為保護個人資料當事人權益,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之行使以當事人親自申請為原則。當事人 無法親自申請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否則本公司將不受理。

三、本公司受理前項案件之申請時,將審查申請書及檢附證明文件內容,如發現有遺漏或欠缺時, 將通知申請人於 15 日內補正。申請人如逾期不予補正,本公司將視其為自動放棄申請並予 以結案,其已繳費用將不予退回。

四、對於「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等請求事項,本公司將審酌其是否有涉及本辦法第五條 所列之事項,並於 15 日內為准駁之答覆,前述答覆時間可能因所涉系統複雜度或所涉機關之多寡依法延長 15 日。
若准予辦理,本公司將於答覆後 15 日內完成所申請事項。

五、對於「補正、停止處理及利用、刪除」等請求事項,本公司將審酌其是否有涉及本辦法第五條 所列之事項,並於 30 日內為准駁之答覆,前述答覆時間可能因所涉系統複雜度或所涉機關之多寡依法延長 30 日。
若准予辦理,本公司將於答覆後 30 日內完成所申請事項。

六、本公司對於申請案件將參酌相關法令為准駁之依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以書面附具理由駁回其申請:

(一) 申請書件內容有遺漏或欠缺,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仍未補正者。
(二) 有本法第十條但書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 有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或第三項但書所定情形之一者。
(四) 有本法第十六條或第二十條但書情形之一者。
(五) 其他與法令規定不符者。

相關法令摘錄如附件二

七、收費標準:

(一) 依據本辦法第三條提出之請求事項應繳之費用,除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公告者從 其規定外,按所涉系統個數計算,每系統收費新台幣___元。
(二) 依據本辦法第五條提出之請求事項,請當事人先依前述標準繳費,事後再依據事責酌退費用:經本公司查證,如請求事項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所引起者,所繳費用將予全額無息退還;否則不予退還。

八、本公司服務窗口: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 19-13 號 6 樓,電話:(02)26551188 由總機轉個資保護服務專員,電子郵件信箱:PIORS@tradevan.com.tw。

九、其餘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服務窗口。